提議者 Shen 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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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於2021年2月3日對外宣布教召制度調整(請見附件連結),教召年限自8年延長至12年,且針對8年內未滿4次教召者遂行教召,許多早已退伍超過8年甚或10年以上的國民竟又接到教召令,甚至有已達40歲的國民還要被教召(請見附件連結),其擾民程度難以想像。
國防部雖援引兵役法實行法第27條,但政策的頒布都是不溯及既往,且應有明確的實行年度。例如在2013年12月宣布將役期調整為4個月時,便是明確以出生年份1994年作為分界,何以教召年限就可以說改就改?
且國防部才在2020年10月對外表示募兵成效卓著(請見附件連結),同年9月亦表示考量現役及後備兵力人數充足,故無考量恢復徵兵及女性徵兵之議題(請見附件連結),那為什麼現在還需要延長教召年限藉此補充後備軍力?顯然自我矛盾。
同時、國內兵役制度混亂,從4個月、一年到替代役,此次延長影響最大者顯然為一年期義務役,公平性又何在?故國防部應立刻暫緩本次教召年限延長之實施,針對內容重新審視,停止此等擾民又不公平的制度推動。
1. 本次教召延長所受影響族群概略介於30到40歲之間,正屬於事業、家庭等需多頭兼顧的年紀,遂行教召之擾民程度,難以估計。
2. 各式政策宣布一般不溯及既往,這次的調整卻連同原已期滿8年者皆納入,有違常例。
3. 教召選員方式從未真正透明公開,多年來會被教召就會被教召,不會被教召就不會被教召的陋習長存,現又斷然實施教召延長,實為對特定族群之剝削。
4. 停止持續擾民,既已完成兵役,也已經超過政府原訂8年教召年限,就該還大眾自由規劃時間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