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愛台灣
檢核未通過
現行憲法當中,修憲門檻相當高,要四分之一的立委提案,四分之三立委出席,出席的立委四分之三同意,同意過後還要經過公投,公投要選舉人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才可,因此,更改中華民國的國號已是相當不可能的事。但憲法中並未規定中華民國的英文如何翻譯,因此建議將我國國號的英文名稱改為Republic of Taiwan,不必經過修憲即可做到,這麼一來,台灣人出國在外就可以正當光明的不被誤認成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英文太過相近,而國際上大部分的人都只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並分不出Republic of China 和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的差別,因此當國人拿出護照時,很容易被誤解成是對岸的一部分,要跟外國人解釋起來也相當困難。因此,為了不讓外國人誤以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修改國號是非常有必要的,但現行憲法當中,修改國號是相當困難的。
不過,憲法並沒有規定中華民國的英文一定是要Republic of China ,因此,只需要立法院立法,或是行政院的行政命令,或是總統的許可,就可以將我國國號的英文名稱改為Republic of Taiwan
可以讓外國人清楚地了解到,台灣並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不須更動難以更動的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