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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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內容:
依國營臺鐵公司多卡通電子票證乘車營運規定,如果使用電子票證搭乘自強號(PP、柴聯車)無座旅客,其票價計算如下:
所以,目前使用電子票證搭乘自強號無座位的乘客,在 70 公里以下,只會收取區間車的票價,而非自強號票價。
但是,如果去窗口或自動售票機購買自強號無座票,卻無同等優惠。
建議事項:
未來國營臺鐵公司票價計算規定,乘客於窗口或自動售票機購買70公里內自強號(PP、柴聯車)無座車票,其票價應適用多卡通電子票證乘車營運規定,以區間車票價計算。
備註:
利益:
搭乘同班次自強號列車乘客,相同品質,相同票價。
影響:
臺鐵營收減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