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Mr.S
已附議9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1個附議
(一)調整行政區範圍,以有效整合區域資源,重劃行政區如下,
1.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新北市東北淡水,深坑,石碇,坪林沿線以東)
2.桃園市(新北市西南+桃園市)
3.竹苗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4.台中市(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5.台南市(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
6.高屏市(高雄市+屏東縣)
7.台東市(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
8.離島行政區(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東沙島+南沙群島)
(二)合併行政區升級為市之後,直轄市議員將會取代鄉鎮代表&縣市議員,各區長應由考選派任
(一)參考目前世界級的大都市,擁有的資源堪比整個台灣,相較之下台北,新北,桃園,台中,高雄等六都顯得競爭力不足,遑論其他腹地狹小的縣市各自為政,溪河兩岸相望數十年始終到不了
(二)為避免苗栗縣瀕臨破產的問題再度發生,有必要整併擴大行政區,代議士更不容易被全盤收買,才能發揮些許監督效果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內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