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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針對毒駕修法限制駕駛動力機械

提議者 Kk

已附議3 (尚餘59日)

尚須4997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5-05-22
檢核
2025-05-22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中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毒駕頻傳,甚至賠上警察人員生命,卻不見對毒癮者有所警惕.

而政府也無主動積極作為有效制止毒駕.

故公民被迫主動提案修法以限制毒癮者的駕始權力且提高刑責

 

參考連結可發現目前法條只是單純的加重刑責,但是無剝奪施毒者的駕駛權力

應該立法,若有毒品前科,不論是否曾有發生交通事故,十年內不得持有駕照

利益與影響

1.讓毒癮者感受不便,進而減少用毒

2.使加害者和受害者的平權.現在台灣已經成為保障加害者而侵害受害者與家屬人權

3.直接且有效減少事故以及社會成本

執行時間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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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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