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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讓小小孩可以在托嬰中心待超過3足歲之後有幾個月的緩衝時間再去銜接幼兒園的學期

提議者 Yu-chi Chiu

已附議21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783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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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05-25
檢核
2018-05-25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7-24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提議讓小小孩在托嬰中心待滿3足歲以後,中間有幾個月的時間留在托嬰中心,到可以銜接幼兒園到學期。

例如小孩五月生,在托嬰中心待到5月滿三歲以後,可以再繼續待到8月,之後直接上幼兒園的小班。

依現行的規定,小孩五月滿三足歲就要畢業了,但幼兒園是學期制的,等於5-8月這段時間小孩是沒有學校可讀的,找保母可行,但這樣短時間的換主要照顧者,對小孩來說不是好事。提前讀幼兒園當然是一個辦法,但照顧比有差,

希望這中間可以有緩衝的辦法。

利益與影響

會造成部分家長不提前讓小孩讀幼幼班,而是在托嬰中心待直到可以上小班的年紀,但這不是壞事。

9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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