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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抱卵母蟹、保護漁業資源,要求農委會修改現行管制辦法,全年禁止捕撈抱卵母蟹」

提議者 鄭同僚

已附議5693 (時間已截止)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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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1-12-19
檢核
2021-12-20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通過
2021-12-28
回應階段
2022-02-24
回應階段
2022-02-24
回應階段
2022-03-3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2021年十二月中旬,我在澎湖馬公漁市看到一整籃幾乎是抱卵母蟹,全身被綑綁,仰躺等著買家(如附圖)。這些母蟹,可以剷下無數的子蟹,卻如此被提早獵殺曝屍市場。臺灣近海螃蟹已明顯枯竭,我們竟還容許少數漁民用如此粗殘方式濫捕,真是令人又急又怒。

 

臺灣還有多少市場每天上演這樣的掠殺?澎湖縣農漁局表示無法可管,中央政府難道也無法可管?我查了相關法律。關於抱卵母蟹的管制,中央主管機關是農委會。


農委會有一個辦法叫<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其中第二條寫著:「每年8月16日至11月15日,禁止漁船捕撈將受精卵抱於體外腹側之母蟹(俗稱開花母蟹)」。這樣的規定,顯然過於保守,無法保護這三個月之外的大量懷孕母蟹。


我找到了農委會漁業署主管科科長,請教他如何修改這個管制措施,讓目前只管制八月中到十一月中不得捕捉抱卵母蟹的規定,延為一整年都不得捕捉。


該科長表示,目前預計2022年一月漁業署將會召集漁會組織、公民團體、漁業專家三方一起的諮詢會議,若有共識,即進行修改,並在公告新規定兩個月後正式實施。


也就是說,若能順利完成,最快明年四月起,抱卵母蟹就永遠不能抓了。

利益與影響

獵殺母蟹,是所有文明國家所禁止。它不但是虐殺孕母的暴行,也是毀滅生態的愚蹟。保護母蟹,讓海蟹生生不息,既有利於生態,也有利於絕大多數漁民永續生活。臺灣近年濫捕嚴重,沿海處處魚蟹枯竭,我們需要趕快保護剩下的少數母蟹。她們是海洋未來生態的希望。


目前看來,諮詢會議肯定是會開的,但放懷孕母蟹一條生路的請求能不能過關,就得看有多大的社會期待與壓力。所以,漁業署召開諮詢會之前,我想,我們需要凝聚公民的反霸凌懷孕母蟹的聲音,讓規定的修改一次通過。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農業部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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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回應


權責機關說明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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