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陳思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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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二項規定:
「機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應依下列規定配戴安全帽:
一、安全帽應為乘坐機車用之安全帽,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
於帽體貼有商品檢驗標識。
二、帽體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並無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事。
三、配帶時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安全帽並應
適合頭形,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
目前有關安全帽之規定非常籠統,並無要求何種樣式之安全帽,然而非全罩式安全帽,如西瓜皮、3/4安全帽,其保護功能皆不足,在車禍發生時並無保護之作用。
騎乘機車最重要的保護機制就是配戴安全帽,但若是安全帽沒有盡到保護的作用,此條規則也是形同虛設。
因此我認為,此規則應將安全帽做出規格上的限制,除了必須有檢驗合格標章外,也需有實質保護作用。
目前市面上所販賣的安全帽分為西瓜皮(只遮蓋住頭皮、耳朵無覆蓋)、3/4罩(無遮覆下巴)、可樂帽(全罩,但下巴可拆或上掀)、全罩(一體成形)
他們的防護程度:全罩>可樂帽>3/4罩>西瓜皮
既然道路安全規則的目的是為了維護用路人的安全,理應為用路人規劃更合乎安全的規定。
綜上所述,我認為騎乘機車應該要配戴全罩式安全帽。
目前市面上銷售量最高的安全帽樣式是西瓜皮與3/4罩,其價格便宜且配戴方便,但防護功能卻是最差的。而全罩式安全帽雖然單價較高,但只要1000以上3500以內就可以購買到品質良好的國產甚至外商的全罩安全帽,若是以3500換一張行車的保命險,我認為是非常值得的。
雖然配戴安全帽並不保證就不會出意外,但至少比沒有配戴或是配戴不安全的安全帽,多了一分保障。
未來若成功修改法規,民眾勢必要購買全罩式安全帽,在需求增加的情況下,且全罩式安全帽也已經普遍出現在市場上,其並非需要困難的技術與原料,因此價格只會越來越低,將來民眾就可能花不到1000元即可買到一份行車的保命險,我想大家都是希望可以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的。
惟無現行法律的強制,因此民眾都只願意攜帶便宜又方便的安全帽,但我認為才是回家唯一的路,因此應該以國家的強制力限制民眾並保障民眾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