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Lav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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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殺人(臨時起意)及蓄意殺人(有計畫性)者不能以有
精神疾病及其他特殊疾病跟有教化可能來免除死刑之責
正當防衛(經警方確認調查完成)可視情況
刑法判刑年紀往下修正,鑑於這幾年許多案件犯案者均是未成年及校園霸凌事件頻傳
建議刑法的年齡下修至16歲
蓄意殺人者(有計畫性)及隨機殺人者(臨時起意),無法以有精神疾病來逃脫死刑,這對社會有益處,犯罪者無法以精神疾病為由拖延判決時間
校園霸凌及未成年犯罪者近幾年案件頻傳,刑法年紀下修比起少年法來的更加有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