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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需視覺中心與特別門診

提議者 Andrea

已附議5229 (時間已截止)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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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1-11-30
檢核
2021-12-0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通過
2022-01-14
回應階段
2022-02-09
回應階段
2022-03-15
回應階段
2022-03-16
特需視覺中心與特別門診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有一群以前稱為身心障礙者,現在稱為特殊需求者的人(簡稱特需者),因為認知功能障礙,無法和一般健康的人一樣好好的坐上檢查椅子,接受眼科檢查。他們是智能障礙、自閉症、精神障礙、失智症、腦中風等,或是坐在輪椅的腦性麻痹患者,雖然有些有正常的智商,但因為身體的不自主運動,也無法穩定的接受眼科檢查或治療。

身為特需病患的家屬們,希望我們的孩子也都可和你我一樣,享有健康的眼睛。我們的孩子因為看不清楚,趴在餐盤吃飯、坐著下樓梯、世界一片黑而情緒驟變…等。我們不知道特需孩子們發生什麼事?但是我們的內心非常焦慮、非常擔心,非常急迫地帶著特需孩子到醫院眼科門診,但是特需者出門看病,又是勞師動眾,甚至要出動救護車,好不容易來到醫院,等候眼科檢查時,一般民眾們需要更多的瞭解並接納特需者,他們需要花費醫護人員更多的時間,甚至更多的人力,更多的特殊設備,幫助他們解決視力問題,特此呼籲需要設立「特需眼科門診」,讓特需者能夠安心的眼科就診。

特需家長們一齊呼籲

1. 衛福部新增「特需眼科服務獎勵計畫」持續獎助醫院提供特殊需求者(簡稱特需者)之眼科醫療服務,發展結合社福、教育及醫療體系資源的服務網絡模式,期使每縣市皆能至少有1家醫院獲得獎助並致力於推動該縣市特殊需求者之眼科醫療服務

2. 醫院新增「特需視覺示範中心」

3. 醫院加開「特需眼科特別門診」

利益與影響

全台有200萬身障者,大部分特需者對於自己的視力模糊無法表達出來,且無法獨力外出就醫,常常等到幾乎失明狀況,家屬或主要照顧者才會警覺到,也延誤了帶去治療的最佳時機,對於個案失明、造成家屬或身障機構照護負擔,對於220萬特需家庭所造成的負荷及生活品質的影響甚鉅。

由於特需者屬於眼盲的高風險族群,其眼科的檢查與治療,常需要進行全身麻醉或鎮靜麻醉,以及行為溝通輔助治療,才能順利的完成複雜的眼科診療程序;因此,布建特需者無障礙之眼科醫療服務,標準化診療流程,建立承作醫院及基層醫療轉診機制、強化社福機構視力健康照護,並落實特需視覺專業團隊包括眼科醫師、驗光人員、護理人員及相關照護人員的培訓。

特需眼科醫療服務可達到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眼盲達80%,例如屈光盲60%或白內障盲20%。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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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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