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電信熊
台灣三大電信商,於資費續約皆同一操作方式,於資費續約選擇只升不能降,無法選擇新優惠方案
優惠方案,只接受新門號或攜碼,不接受原客戶續約
三家電信商聯合攏斷消費者權續約權益,只能花錢攜碼轉電信商,不符消費者公平原則
提案說明: 可原電信商選擇優惠方案續約,是指客戶於電信合約到期前2個月或後,可續約原電信較優惠之電信方案,不限新優惠方案只供「新門號」及「攜碼」申請之用。
為什麼要可降價選擇優惠方案?
新優惠,應與既有用戶共享,於合約到期,理當可選擇優惠方案選擇。當前排除舊用戶的思維,只接受新用戶和攜碼的限制,嚴重影響消費者選擇的公平性。或因無法降而另增加攜碼費用移轉電信商,非明智之舉。
總結:
降速續約是一種降低電信費用的可行方案,但用戶需要仔細評估自身的網路使用需求,並選擇適合的方案。
新優惠,應與既有用戶共享,於合約到期,理當可選擇優惠方案續約,不當排除舊戶。當前排除舊用戶的思維,只接受新用戶和攜碼
的限制,嚴重影響消費者選擇的公平性。
舊客戶因無法選新優惠方案,需另花費並攜碼轉至其他電信商,等同三家電信商一起攏斷/綁架消費者消費行為,賺取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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