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小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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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國定假日從除夕至正月初三為四天遇到六日會補假,政府從109年開始實施除夕前一日也就是小年夜彈性放假這是政府的好意也是為讓民眾提早返鄉過年,但美中不足的是還得挪出一個週六來補班補課,但如果過年正月初四這一天變成國定假日,只要除夕至正月初四遇到週六,除夕前一日也就是小年夜這一天就能用來補假就不必彈性放假,另外除夕至正月初四遇到周日,正月初五一樣補假沒有影響
之後除夕前一日也就是小年夜就不必彈性放假還要補班補課了,至少能保證春節連假最少放7天最多也能放到9天也不必補班補課,如果過年初四變為國定假日有要加班的人也能多一天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