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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公立學校教師兼職限制,開放下班時間進行專業技能教學

提議者 雞塊

已附議24 (尚餘43日)

尚須4976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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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6-05-27
檢核
2026-05-28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中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行《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辦法》對於公立學校教師之兼職規範極為嚴格,原則上禁止教師於課後從事具營利性質的教學活動。然而,許多教師除了學科專業外,更具備音樂、樂器、各項運動(如游泳、球類)等多元專業證照與技能。

現行法規一刀切的限制,導致以下困境:

1.教學資源的浪費: 國家培育出優秀的專業體育、藝術及各領域教師,其課後專長無法合法服務社會,形成人才閒置。
2.家長與學生權益受限: 教師若能在課後合法開設專長班,能提供家長與學生更具專業保障、收費合理的學習管道。
3.無法反映當代勞動價值: 在保障本職工作、不影響正常教學的前提下,限制教師於下班時間運用個人非學科專長增進收入,已不符當代對知識變現與斜槓發展的社會趨勢。

 

建議教育部修正《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辦法》,或研擬相關除外條款:

開放專業術科與運動項目之教學: 允許具備相關教練證照、裁判證或術科專長之教師(含體育教師、藝術教師、音樂教師等),於課後從事游泳、球類、樂器、繪畫、手作等技術性指導並收取勞務報酬。

1.教師課後授課之對象,不得為該校由其直接任教、評分之學生。
(舉例:你是 A 學校的體育老師,你下班後可以去社區泳池、民間運動中心教游泳,但學生不能是你白天帶到的班級,以此杜絕「白天不認真教、晚上收費教」的利益衝突疑慮。)
2.場地與資源迴避: 課後教學應於校外民間場館(如坊間俱樂部、社區泳池)進行,不得私自佔用或免費使用任職學校之公家設備與場地。
3.採「報准/備查制」常態化管理: 教師只需向學校完成兼職備查,敘明授課時間(限於下班及假日)與地點,即可合法開課並依法申報所得。

4.明確界定授課時間: 嚴格限制此類教學活動僅得於下班時間、週末及寒暑假進行,且每週總時數應設定合理上限(例如每週不超過 8-10 小時),以確保不影響日間常態教學與學生權益。

利益與影響

1.活化社會多元教學資源: 讓具備專業證照(如游泳教練證、樂器檢定)的教師在下班後合法授課,增加坊間優質師資供給。
2.保障教師合理權益:讓教師在不影響白天教學品質的前提下,合法發揮專長。
3.創造三贏局面: 學生能獲得具教師資格的專業指導;家長能安心消費;政府能藉由制度化管理(如申報制),掌握兼職樣態並依法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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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時間1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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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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