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True Gender Equality
已附議1447 (尚餘48日)
尚須3553個附議
1 憲法義務對等: 我國憲法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在強調性別平等的現代社會,保衛國家安全不應僅由單一性別承擔。
2 消弭情感與經濟落差: 近期有提案指出,女性友人因男性友人服役而產生安全感降低、缺乏金援等困境。若女性國民亦能共同入伍服役,雙方將擁有相同的收入來源(役男薪餉)與生活型態,能站在完全平等的基礎上互相扶持,不再有「誰等待誰」或「誰需依賴誰提供金援」的經濟與心理落差。
3 建立正確的現代價值觀: 現代女性具備高度的獨立與自主能力,不應將個人的生活品質(如出國、娛樂消費)寄託於他人服兵役期間的微薄薪餉。透過全面徵兵或參與替代役,能培養全體國民獨立自主之精神與基本生存技能。
建請國防部與內政部重啟評估: 研擬修正《兵役法》,將女性國民納入義務役或全面參與民防、醫療、後勤等替代役範疇。
逐步調整編組: 初期可先由志願制擴大招募,或開設短期軍事體驗與民防訓練課程,最終達到男女共同履行國家義務之目標。
實質提升國防人力: 面臨少子化與國安挑戰,不分性別共同承擔保家衛國之責任,可大幅充實充沛的後備與民防戰力。
促進真正的性別平等: 消弭社會上對於兵役義務「男尊女卑」或「男苦女樂」的刻板印象,讓兩性在權利與義務上達到真正的平衡。
增進彼此同理心: 透過共同的服役經驗,女性能親身體會役男在營區內的辛勞,從根本上解決因「無法見面、缺乏安全感、感情淡漠」而產生的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