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檸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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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假放假標準下修到300mm以上達放假標準即可放假,豪雨放假標準下修到24小時累積雨量達到70mm即可放假,或每小時雨量達到35mm以上即可放假,各個工作場所以及學習場所也可判斷雨勢標準而准假
一、可能的利益(優點)
1 安全性提升
下修標準代表遇到中等強度降雨時就能預防性停班停課,
減少民眾通勤途中遇上淹水、落石、倒樹、強風的風險。
特別對北部山區(如新北烏來、汐止、基隆暖暖等)防災效果會更好。
2 政府應變更靈活
若標準更低,地方政府可以提前決策,不必等中央氣象局發布最高級警報才有依據。
減少「天災已經很嚴重但還沒放假」的民怨事件(像近幾年北北基常被罵那樣)。
3 減少基礎設施與交通損害
提早放假可減少人車出行,降低積水中車輛熄火、道路壅塞、捷運或巴士故障等問題。
公家單位與學校能更快進入防颱模式,避免臨時匆忙應對。
4 提升政府公信力與民意支持
北部民眾對「不放假市長」的怨氣常來自風雨已明顯但政府仍認為「不達標準」。
若下修後更符合民眾體感與實際生活困境,政策形象會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