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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修改電業法將公共財私有化

提議者 A9

已附議62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38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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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6-09-29
檢核
2016-10-04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6-12-02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油,電,水,過路費,電信都屬於民生必需品,也屬於公共財,過去電信,油,過路費陸續被冠冕堂皇民營化後,成了私有化,人民並沒有享受到民營化的進步與價格的優惠,反而是業者串連訂價,只顧財團利益,大量獲利流入資本家,控制成本,利益,市場,台灣薪資...等。資本家成為獲利的最大收益者,而國家及人民需要活在法人以利益最大化的精神下,無限的被榨取,被動且被迫接受不等價的服務與產品。公共財的國營事業經營績效或進步,在於公務員體制的長期未改革,並非把公共財民營化就會改善。

本人提案反對修改電業法將公共財私有化,而是應該提案廢除國營事業的公務員制度,將公共財的國營事業員工改成勞工,給與正常化。最好能將油,電信,過路費等公共財重新收歸國有,廢除國營營利事業公務員制度,改成國家企業化經營並將經營績效分享給全民。

利益與影響

油,電,水,過路費,電信都屬於民生必需品,也屬於公共財,過去電信,油,過路費陸續被冠冕堂皇民營化後,成了私有化,人民並沒有享受到民營化的進步與價格的優惠,反而是業者串連訂價,只顧財團利益,大量獲利流入資本家,控制成本,利益,市場,台灣薪資...等。資本家成為獲利的最大收益者,而國家及人民需要活在法人以利益最大化的精神下,無限的被榨取,被動且被迫接受不等價的服務與產品。公共財的國營事業經營績效或進步,在於公務員體制的長期未改革,並非把公共財民營化就會改善。

本人提案反對修改電業法將公共財私有化,而是應該提案廢除國營事業的公務員制度,將公共財的國營事業員工改成勞工,給與正常化。最好能將油,電信,過路費等公共財重新收歸國有,廢除國營營利事業公務員制度,改成國家企業化經營並將經營績效分享給全民。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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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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