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Tata
已附議121 (尚餘56日)
尚須4879個附議
隨著融合教育政策的推動,幼教現場的工作職責已產生顯著結構性轉變。幼教老師需在照顧全班學生的同時,投入大量心力於特教生的個別行為輔導、課程調整與繁雜的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撰寫,更需花費無數課後時間與特生家長密切聯繫,行政與教學負荷劇增。
鑑於 113 學年度起,幼兒園特教評鑑將併入基礎評鑑辦理,等同將特教行政全面納入幼教老師的日常。為維護幼教品質並落實權責相符原則,應同步提高幼教老師的「特教加給」。唯有合理的工作量與薪資平衡,回饋第一線教師之辛勞,支撐教師的熱忱,給予特生與一般生最穩定的學習環境,留任專業人才。
多年來老師的特教工作量日趨繁重,相關福利應儘快跟上,同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