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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囤房稅的累進稅率並取消徵收自住的囤房稅

提議者 小胡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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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9-08-06
檢核不通過
2019-08-14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在主計處的統計數字中,台灣的空屋率為19.3%,這不但是英國3%的6倍,更是房價極高的香港5%的4倍,在亞洲的主要經濟體中,台灣的空屋率排名第一。

按經濟學常理而言,空屋率高代表供給過剩,所以房價與房租應極為便宜,弔詭的是,在台灣,不但房價所得比高居世界主要經濟體的前三名,連房租也佔去多數租屋家庭1/4以上的收入,會造成基本面嚴重悖離的原因,就是台灣獨有的土地制度。

在歐美,面臨如此高的房價,很簡單的做法就是提高囤房稅,例如前二間房不抽稅,但第三間房開始抽20%的房產稅、第四間抽40%、第五間抽60%……以此類推,其用意就在於打擊有害國家生計的囤房現象。

其實要打下房價很簡單,主要方式就是『增加供給』,而以台灣空屋高達亞洲第一的狀況下,最好的方式就是學習歐美,開徵囤房稅。

 

在2015年所施行的台灣囤房稅中,自住房屋(前三間)的稅率為 1.2%,在三間之後才提高為 3.6%,但這種囤房稅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它達不到釋出空屋的效果。假設稅率達到了 3.6%,但以台灣目前遠低於市值的「房屋評定現值」來課稅,由於囤房稅額仍遠小於獲利,如此地主仍不可能賣房以增加供給。連結:2015年,台灣奇葩囤房稅上路

此外,對照地主民代設計給台灣上班族的所得稅率,起跳就是 5%了,而且學習西方採『累進稅率』,一路疊加到 40%,地主民代說賺愈多繳愈多是學習歐美(也不學另外三小龍,結果台灣上班族的薪資是四小龍最低,所得稅率是其它三小龍的二倍,離譜至極),好了,這麼說我們同意是世界潮流,但你會發現,談到囤房稅時,地主民代又不談世界潮流了,而要走台灣獨有的國情。

 

利益與影響

增加囤房稅的累進稅率,但自用不應徵收囤房稅。以期減低空屋率,讓房價回到正常水準,增加國民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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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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