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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快更改汽機車燃料稅 牌照稅不合理的收取方式

提議者 JZL

已附議9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03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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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08-22
檢核
2017-08-2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7-10-22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今台灣汽機車牌照及燃料稅採取依據氣缸容積為單一標準的方式進行收取 對於各式用車需求及購車種類意願不同的民眾 不盡然公平

舉例來說 現在市面上販售車款福特 野馬 mustang v8 5000cc的版本 政府公佈的油耗是7.5km/ltr 該車馬力421匹 燃料稅12180元 牌照稅46170元   再舉一例 subaru wrx sti 2500cc 300馬力 能源局油耗為8.8km/ltr 燃料稅7200元 牌照稅15210元 非常明顯兩者之間油耗(排放)——馬力——稅金是不成比例的 目前僅依照氣缸容積進行稅收的方式 在排放 油耗 車輛動力水平上均不具備合理性 

目前台灣評估車輛污染嚴重程度的方式與歐盟類似 均以排氣量作為排放污染的標準 實則稍微接觸過汽車領域的人都知道 質量守恆定律 燒多少油 就排多少碳 與引擎氣缸容積大小並無直接關聯 該法則立定之初並未考慮渦輪 高轉速等形式之引擎 存在泵氣損失 及增壓氣體過熱等影響實際油耗效率的問題 總體來說 氣缸容積與耗油量(排放)沒有任何關係

個人提議 燃料稅應雖油征收 依據每單一車輛使用燃料(產生之污染)做收取(也涵蓋了路權的使用頻率)

牌照稅則依據車輛具體用途訂定(現今牌照稅乃依據排氣量計算)

再論目前純電汽車的普及 政府祭出免交燃料稅政策 試問 純電車的電從哪來? 電池從哪來? 電池和電力的產出過程均有污染的出現 如何量化此一污染 是值得探討的問題 電動車只是把污染順序改於使用前與電池廢棄后 並不是完全沒有污染 這方面政府並未給出說明

 

本篇提案並未考慮政府稅收增加或減少 單純從現今之法規依據不盡然合理之角度出發

 

 

利益與影響

1.減少用車較少民眾額外付出的稅金

2.彌合不同氣缸工作容積 但油耗 排放差距不大的車款間稅金的不合理差距

3.更正相近氣缸工作容積 但實際油耗差距極大之車款的不合理稅率

4.增加過度排放及使用燃料之各級別排氣量車種的稅金(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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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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