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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假新聞檢舉獎勵金制度

提議者 嵐天

已附議35 (尚餘17日)

尚須4965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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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5-06-03
檢核
2025-06-0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中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隨著網路與社群媒體的普及,假新聞對社會秩序、民主運作及公共利益造成嚴重威脅。為強化社會自律與法治,建議仿照《廢棄物清理法》檢舉獎勵金機制,設立「假新聞檢舉獎勵金制度」。

具體內容如下:

  • 任何民眾如發現新聞媒體業者散布假新聞,得於一定期限內,透過專屬檢舉系統提出檢舉,並附上具體證據資料(如截圖、原始連結等)。
  • 檢舉案件經主管機關查證屬實,並對違規者處以罰鍰後,依罰鍰金額一定比例(如30%~90%)發給檢舉人獎勵金,每案及每人年度累計均設上限。
  • 檢舉人資料予以保密,防止報復與個資外洩。
  • 檢舉流程明確規範,須以真實姓名、聯絡方式提出,並排除匿名、虛名或主管機關人員參與獎勵。

利益與影響

強化媒體查證與社會責任

新聞媒體依法負有查證事實、維護公平原則的社會責任,若違反查證義務,將受罰鍰及更正處分。檢舉獎勵金制度可促使媒體更重視查證流程,落實「查證為本」的專業倫理,減少錯誤或不實訊息流通。

提升公民參與與制度維護

檢舉獎勵金能鼓勵民眾主動監督媒體與網路訊息,形成全民參與的假新聞防治網絡,有助於社會制度的自我淨化與法治維護。

抑制假新聞傳播,維護公共利益

假新聞若未及時制止,將影響社會安定、公共安全及民主決策。獎勵檢舉可有效提升假新聞發現與處理速度,降低假訊息對社會的負面衝擊。

兼顧檢舉濫用與隱私保護

制度設計可參考廢棄物檢舉規範,明確排除惡意、匿名、證據不足等濫用情形,並保障檢舉人隱私,避免副作用。

 

總結來說,「假新聞檢舉獎勵金制度」不僅能強化媒體自律與社會責任,亦能提升公民參與、維護社會制度,對防制假新聞、保障公共利益具積極正面影響。

 

執行時間4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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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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