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嵐天
已附議35 (尚餘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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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網路與社群媒體的普及,假新聞對社會秩序、民主運作及公共利益造成嚴重威脅。為強化社會自律與法治,建議仿照《廢棄物清理法》檢舉獎勵金機制,設立「假新聞檢舉獎勵金制度」。
具體內容如下:
強化媒體查證與社會責任
新聞媒體依法負有查證事實、維護公平原則的社會責任,若違反查證義務,將受罰鍰及更正處分。檢舉獎勵金制度可促使媒體更重視查證流程,落實「查證為本」的專業倫理,減少錯誤或不實訊息流通。
提升公民參與與制度維護
檢舉獎勵金能鼓勵民眾主動監督媒體與網路訊息,形成全民參與的假新聞防治網絡,有助於社會制度的自我淨化與法治維護。
抑制假新聞傳播,維護公共利益
假新聞若未及時制止,將影響社會安定、公共安全及民主決策。獎勵檢舉可有效提升假新聞發現與處理速度,降低假訊息對社會的負面衝擊。
兼顧檢舉濫用與隱私保護
制度設計可參考廢棄物檢舉規範,明確排除惡意、匿名、證據不足等濫用情形,並保障檢舉人隱私,避免副作用。
總結來說,「假新聞檢舉獎勵金制度」不僅能強化媒體自律與社會責任,亦能提升公民參與、維護社會制度,對防制假新聞、保障公共利益具積極正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