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Owen J. Os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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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能源問題燃燒已久,
全民為了環境與家園安全希望廢核,
為了自然生態希望不要興建深澳電廠,
個人建議行政院相關部門思考 全民參與能源發展一事
1. 停止建造核電廠也停建深澳電廠, 改以太陽能發電為主
2. 將其電廠建造費用作為100%補貼全國住宅安裝太陽能發電板
3. 訂定公民自主發電配套措施, 減少電廠供電比例, 強化電廠提供住宅太陽能發電系 統維護與興建服務
4. 公民住宅多半住宅非在台北市,建立政府部門強化非首都區域的參政率,不要過度集中資源在首都與直轄市區域.
5. 修改建築法,重新評估台灣違建問題, 台灣多數違建問題多半起於建築構造,建議台灣修改營造申請相關問題,不時宜的建築構造應不再被建造.
6. 現在的公民電廠條件與配套措施,無法讓公民參與, 應當修正
1. 若全國住宅屋頂接安裝太陽能發電板, 相信可以紓解全國家用電力問題
2. 可增加就業機會
3. 可減少環境安全問題, 也可減少生態遭到破壞
4. 公民自主發電力強化, 可減少企業缺電疑慮
5. 若住戶生產多餘電力可回售給電力公司, 增加公民配合度
6. 強化國家能源永續經營能力
7. 政府出資建設,相關管理措施由政府管理
8. 政府應將建設能源相關費用用於公民參與費用, 強化公民認同度. 而不是政府部分補助, 要求電廠安裝,公民參電興建費用應由政府支出,相關電力配套措施應由政府直營管理,才能讓公民參政意願增加.
9. 強化屋頂發電量,可以減少農地遭到破壞與權力被濫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