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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生育解決少子化問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延長為一年及80%,並採計勞工退休年資由政府提撥勞退金。

提議者 關心者們

已附議4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0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8-08-22
檢核
2018-08-29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12-29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為鼓勵生育解決少子化問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延長到12個月。

2.給付標準: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增加為80%。

3.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1人為限改為2人。

4.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採計勞工退休年資由政府提撥勞退金及勞健保費。

5.如屬於勞工以外的其他保險身分,則比照勞工辦理,例如公務人員。

利益與影響

1.為鼓勵生育解決少子化問題。

2.照顧育嬰留職停薪者。

5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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