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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台灣精神科提出所屬疾病相關的科學生理證明

提議者 小香腸

已附議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7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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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03-21
檢核
2018-03-2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5-20
讓台灣精神科提出所屬疾病相關的科學生理證明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 希望政府單位能訂制相關法規規定或修改精神衛生法,來主動要求精神科能夠提出所有精神方面疾病的神經系統、生理、化學不平衡的醫學證明,或者是讓每一位去就診的病患都須進行儀器上的檢查(如腦波檢測)來避免不必要的濫診、誤診。
  • 現今精神醫學未有科學儀器上面的檢查來確認生理病變是否屬實,只有以做心理測驗這樣觀察、問診的方式來做判斷,難以分辨普通情緒、人格狀態與疾病的區別,造成了許多人被標籤化的問題,也造成了許多醫療糾紛、醫療資源浪費、藥物濫用、強制送醫、強制住院、強制社區治療、侵入性精神外科手術,甚至因此剝奪了病人的選擇權。
  • 社會上也出現不少案例造成治安漏洞,躲避部分刑責法律責任、假住院詐領保險、醫師貪污、管制藥品濫用造成的毒癮問題、不能安全駕駛、暴力事件、藥物副作用造成其他疾病,如果能更精準的確診精神疾病症狀,應該能夠有效減少這些狀況的發生。
  • 根據衛生福利統計專區的資料曾就診於精神科的人數多達250多萬人,目前還在逐年攀升。

利益與影響

減少許多醫療糾紛與社會問題,讓病患享有更好的醫療資源及人權尊嚴,也為社區居家多一份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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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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