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說明
一、有關區間測速執法爭議部分:
(一)依據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第2項規定,區間測速設備設置地點、測速範圍均會於各警察局官方網站公告,並於現場執法前設置黃色警告(示)牌面,提醒駕駛人該路段將執行區間測速,提前做好減速準備;且警方以手持式測速儀器執行測速執法亦會依規定於前方一定距離設置「警52」警告(示)牌面,非有誘導「養套殺」情形。
(二)本部警政署統計114年1月至11月份全國55處區間測速設置地點與去(113)年同期交通事故件數比較,發生件數減少21件(-2.25%)、死亡減少1人(-14.28%)、受傷減少29人(-5.53%);另再檢視113年1月至11月份在該年度全國48處區間測速,取締違規超速總件數7萬9,458件與112年同期比,減少10萬1,186件(-56.01%),綜上顯見運用區間測速執法確實減少交通事故,有效促使駕駛人養成遵守速限良好習慣。
(三)區間測速設備為執行路段之速度管理,防範交通事故的發生,然該速度管理方式與傳統固定式測速照相不同,致生駕駛人質疑與反對,本部警政署刻正進行檢討及策進,以「交通工程改善優先」為原則,除本部所屬市區道路工程改善外,尚有交通標誌(線)、號誌劃設及配置等交通權責單位工程改善,倘經綜合評估後,前揭工程改善措施仍無法有效降低事故風險始得設置,以獲得民眾信賴與支持。
二、有關推動道路工程改善部分:
(一)國內道路主要區分為公路系統及市區道路系統,中央主管機關分別為交通部及本部,關於市區道路工程設計,本部定有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詳細工程內容另訂於「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針對行車速率管制設施包括減速墊、減速丘、減速台(即為平台式減速丘)之佈設原則與設計規定,上開規範已有專章規定,可供市區道路主管機關視個案需求設置。
(二)本部國土署已於114年9月26日頒定「行人安全設施之車阻、護欄及欄杆設置參考指引」,提供各道路管理機關在人行環境周邊設置行人安全防護設施之統一作法,其防護設施包括:車阻、行人護欄與行人欄杆三種類型,指引內容針對各類防護設施之定義、設置時機、設置原則等均有詳細應用說明,亦繪製設置參考圖說並提供國內外設置實例照片等資料,提供設計參考,冀以提升行人通行與路口停等的安全。有關人行道路緣應設置欄杆,T字路口路衝處應設置水泥護欄防護訴求,倘全面強制針對人行道路緣處設置欄杆,尚有鄰接住、商家民眾或車道出入窒礙之慮,另T字路口路衝處建議應設置水泥護欄部分,亦有相同情況,皆仍需視現地情形評估設置,建議以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與路燈照度等措施提供駕駛人明確路口環境資訊(道路自明性)改善。
三、另有關道路速限設定部分:本部將持續推動道路主管機關參處,俾維護用路人交通安全,並符合民眾對警方執法合理性之期待。
研商辦理情形
一、有關區間測速執法爭議部分:
(多違規)路段,倘驟然暫停將無法24小時全天候守護用路人交通安全。
二、有關推動道路工程改善部分:
(一)有關普設人行道訴求,依據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第5條、第7條規定,市區除快速道路外,主次要道路及服務道路均應留設人行道,業可供各縣市政府遵循辦理,本部國土署依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規定,已設定增設人行道之績效目標,並考核地方政府完成情形;涉及設施帶內縮(停車彎及避車彎)訴求,另依「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第13.2節規定,公共設施帶得與停車帶整體規劃配置,汽(機)車停車格如設置於公共設施帶,宜採用停車彎型式。
(二)有關優先推動交通工程改善措施及編列預算執行道路安全工程訴求,因市區道路設計仍由各縣市政府主政規劃辦理,目前據校園、醫院與公園等行人穿越量大或弱勢用路族群地點,逐步設置實體減速丘、減速平台及減速墊等。於113年施行之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及施行細則,明定市區道路規劃行人友善區提供行人連續動線及安全環境,並針對校園、醫院與公園周邊規劃車輛減速設施,且本部國土署執行之補助計畫,亦有對於上述行人環境建置進行督導檢核,應與國際行人通行安全發展主軸接軌。
參採情形
因目前區間測速執法對交通安全仍具有成效,且本部及相關單位自114年12月4日起業已主動採納各民意反映測速照相過多等意見,將透過定期檢討策進,避免不當、有爭議性執法,並持續規劃改善交通道路工程,朝打造安全用路環境之方向進行中,業符合本案多項訴求,故本案不予採納。
後續推動規劃
一、有關區間測速執法爭議部分:
本部警政署刻正進行檢討及策進,以「交通工程改善優先」為原則,透過修正「取締一般交通違規作業程序」草案,要求各警察局須每半年定期檢討,區間測速設置之路段是否為交通工程改善後,仍難有效改善肇事率或違規情形,並報請直轄市、縣(市)道安會報或該管交通主管機關備查或複議後始能設置之限制,以及依實際需要調整或汰除;另測速執法前應設置明確之警告牌面標誌,並避免位於速限驟減路段之突襲式執法,以獲得民眾信賴與支持。
二、有關推動道路工程改善部分:
本部將持續推動減速工程,優化整體市區道路環境,並規劃人行道實體保護措施,打造更安全用路環境;另本部近年推廣車道瘦身並重新配置道路橫斷面,有助於路側人行道建置及整併停車彎型式設施帶,將持續推動上述改善項目,以期達成人行環境安全及行車有序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