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竊盜罪為非告訴乃論罪的條件

提議者 凜沁夜羽

已附議11 (尚餘39日)

尚須4989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5-04-02
檢核
2025-04-02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中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建議竊盜罪在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中「至少一個」的情況為告訴乃論:

1. 在三親等內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之間

2. 物品價格在1500元以內

3. 在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而且」物品價格在2500元以內

如果三個都不符合,就是非告訴乃論

利益與影響

這樣才符合比例原則,照犯罪的嚴重性決定為告訴乃論或非告訴乃論

執行時間22天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