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林傑祺
隨著時代前行,刺青並不單純只是做為黑道的象徵,就連台北市長柯文哲都曾在競選期間前去刺青店,並承諾扶植相關產業。在這個時代裡,許多刺青已成為「文化產業」的一部分,如韓國、美國當前有許多刺青師,都令許多客人千里迢迢慕名而去。當刺青不再只做為逞凶鬥狠的象徵,而成為「創意」與「藝術」時,那我們是不是也應該放棄一些有色眼光?
更何況,《憲法》第18條中有提及:「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而我們用刺青限制了服公職之權力 ,是否違憲?
或許一般公務員還難以開放,然而如消防員或警察呢?或許我們能以此基準進行討論,以「有條件」的開放,來促進社會的更平等,消弭我們自以為是的固有歧視。
最後,並非有刺青的才是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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