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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高中體適能(800、1600公尺)不得強制學生於限定時間內跑完,亦不得因學生超出時間而要求重測。

提議者 小美女

已附議1642 (時間已截止)

尚須3358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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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1-04-19
檢核
2021-04-19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1-06-1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體適能本該是學生了解自身身體適應能力的測驗,然而因學校的種種規定變成學生取得成績的途徑。因每個人體質差異,體力不同,因此學生在測試體適能不應強制於時間內完成,甚至要求學生補考(重測),此標準已造成學生心理壓力,甚至為了成績(在時間內跑完)而造成身體極大的負擔,例如:嘔吐、頭暈⋯⋯。因此希望能規定各中小學不得將體適能列入成績,亦不得要求未在時間內完成者重測。

利益與影響

1.免於學生的身體不適,包含暈眩、嘔吐、腳部痙攣。

2.減輕學生的心理負擔,部分同學因為此不當測驗而造成前一天的嚴重失眠、測驗前的面色發白、不自覺顫抖、腹部不適,諸如此類的精神問題。

3.避免施測後身體不適的症狀產生,例如腿軟、嘔吐、肺部疼痛、咳嗽不止需要至保健室觀察的情形。

43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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