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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政府對詐騙車手處於重罰

提議者 666666

已附議26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4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7-12-30
檢核
2018-01-0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3-04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希望政府對詐騙車手以詐騙金額判刑

最重希望可以判15年

最輕至少要10年

還有讓被害者騙光積蓄的判無期徒刑 不得假釋

 

還有詐騙車手出獄之後希望要境管 不得出境

 

最重者至少境管20年

最輕者境管15年

你境管不實施的話 他出獄之後還是會想辦法出國去詐騙的

 

 

 

 

利益與影響

有助於減少國內犯罪率 同時又可以達到嚇阻效果

 

希望政府可以參加看看 加害者都敢騙別人的錢 為什麼要給他人權 

難道被騙的被害者都沒人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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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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