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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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現行員警制服色系係屬深暗之藍色,對於晚上需處理車禍之員警,較易遭駕駛人所忽視,造成處理員警身體及生命安全上之危害。故對於外勤需處理事故之員警,需再多一種警察服制。雖員警可加穿反光背心於外,但費心設計之功能性即無法展現。
2. 現行警便服雖較舊式警便服設計較多的機能與便利性(較多的口袋,前排式的拉鍊…等等),但仍為舊式襯衫之變革;與POLO衫相比,POLO衫較現行警便服有穿脫更為方便、行動不易有束縛感、不易發皺…等等優點。
3. 有關現行警便服材質部分,警察長官表示有關同仁所反應的高透氣布料,刻正邀請專家學者研究長短袖不同材質來設計;惟POLO衫已有吸濕排汗材質,不需再請專家學者設計,立馬可用。
4. 警察穿著現行警便服前往處理事故,片刻汗水結晶,即留下白白一片痕跡,於外觀上實屬不雅。
5. 警察人員與消防人員工作情形相似,皆為應對各種突發狀況。消防人員現行服裝中即亦有POLO衫與一般T恤之服制以應對各種突發狀況,警察再增加一套POLO衫(T恤雖然也不錯,但POLO衫較為正式)以為勤務中之穿著非天馬行空,無可行性評估。
6. 若警察人員個人需要自行購置服裝,POLO衫較便宜,較不會造成員警經濟上之負擔。
7. 現行警便服與POLO衫並存,現行警便服為較為正式場合所著。必要時應修改警察服制條例,增加「警外勤服」或「警操作服」(現行警察一般服裝為警便服,條例中增設POLO衫為警外勤(操作)服)…等等。
8. 若本案通過並採納,請先以一部分(選擇某一個分局或派出所)員警試行穿著一段時間後,俟滿意度評估後,再行適用於全國警察。
增加員警服裝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