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風翔
檢核未通過
鑒於房子為生活必須品之故,藉由自身所持有之大量資源而故意持有多筆房產,用以剝削無殼蝸牛一族,導致社會公平正義不彰,青年未來無望,甚至少子化滅國危機等因素。
提議如下:
對於持有的非自用住宅,每年課以實價登錄50%之重稅,以避免因土地房屋持有代價太輕而一堆人大量炒房。自用住宅稅金則照舊,不影響一般民眾。
若非自用屋主無能力繳付實價登錄50%之稅金者,則房屋收歸國有,作為社會住宅,以廉價方式出租於有需求的民眾,並且可於完整租滿20年後,取得購買該房產之優先權。
至於學生宿舍,短租套房也歸政府所有,限定租用身份標準,可另置舍監及打掃人員,可增加就業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