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Wu Vi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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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英文出生證明流程應為:
(僅為參考)
1.中文出生證明申請:出生證明請向當初申報出生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2.英文出生證明申請流程為:
1.由接生醫療院所直接開立「英文出生證明書」。
2.由開立之中文「出生證明書」翻譯,再到法院辦理公證。
3.如已遺失「出生證明書」,可到原戶籍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原始「出生證明書」,經翻譯,再到法院辦理公證。
4.凡所開具之中、英文出生證明書國籍別應一致。
5.一般民眾通常先調出中文出生證明,花500元至750元請翻譯社翻譯,再找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每份750元,完成一份英文出生證明要花1250元至1500元。
6.另外,也可到原出生的醫院或診所申請英文出生證明,每份200元至500元。此項服務僅限大型醫院,有些醫院診所早已歇業,也曾有民眾被退件,只因醫院不是政府機關,證明文件仍須公證。
出生證明因皆為醫院開立版本,因無官方版本的出生證明,中文有戶政單位簽章發出與正本相同而已,因此使用常被國外退件。
尤其台灣醫院的中文出生證明,並沒有將出生者姓名列入,在使用證明身分時,非常不易(本人的出生證明,卻沒有證明本人名字???)
請戶政統一出生證明格式,因已經有中英文戶籍謄本資料了,官方版的出生證明文件,只須套用表格資料即可完成。不會造成機關的負擔,又可以簡化申請文件後,因文件版本不同而有資料驗證的疑義。
有鑑於此,請戶政單位建立官方版中英文出生證明版本,簡化民眾困擾,及提升國家內政形象。
簡化民眾困擾,以提升國家內政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