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NG
酒精,與藥物一樣都可能產生成癮、依賴及耐受性,尤其長期酒癮者,時常無法透過家人有效的溝通來戒癮,而酒精中毒成癮與藥物濫用相同,皆容易造成家庭的負擔,酒癮者更無法以自己之意志力完成戒癮(尤其家人因工作、讀書等因素無法長時間看管酒癮者時),酒癮者更時常抗拒以戒癮為動機之醫療行為。
然長期酒癮可能造成人體快速的陷入綜合性的疾患,而造成醫療體系及健保支出不必要的負擔。然酒癮者更可能因為陷入酒醉狀態而陷入情緒失控,我們亦時常在報章雜誌上看見酒癮者所造成的社會問題(例如邱小妹事件、某議員酒後大鬧烤肉現場等…),亦增加不必要之社會負擔。
我們都知道刑法當中針對醉態駕駛有刑事責任之規定,惟醉態的危險性並非僅止於駕駛行為,不論任何場合,醉態都能夠造成一定的危險/風險。
曾經有立法委員針對酒精所造成的危害提案制定酒害防治法,惟最後因不受矚目及利益問題而告吹。盼能夠透過酒害防治法的制定,改變國人之飲酒觀念及拼酒傳統,並且在符合法律保留原則的前提下,對酒精重度成癮者施以強制勒戒,使酒癮者能實質上從酒癮的世界中歸復社會。
1減少因酒癮而造成的家庭悲劇及社會負擔,間接減少犯罪率。
2符合法律保留給予強制戒癮,幫助重度酒癮者回歸正常生活。
3幫助因家中有酒癮者而陷入困境的家庭免於因長期飲酒而需要大量醫療所帶來的經濟及多重困境。
4減輕因酒精所帶來的醫療及健保負擔。
5盼與香菸一樣,在酒類飲料上強制廠商印刷酒癮者的身體變化及警語。
6禁止或限制酒精飲料廣告強勢出現於各大報章雜誌及電子媒體、網際網路平台,減少此類成癮性商品對未成年者的誘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