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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起,數百起集體性侵案,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有存在必要嗎?

提議者 Jin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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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5-11-22
檢核不通過
2025-12-0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電影《XX》 2011 年曝光的集體性侵案震驚臺灣社會,且事件暴露出的教育漏洞引發長期爭議;而電影正是以這起真實案件為原型改編,

韓國也有類似的電影《XX》,隨後推行了XX法案去改善弱勢群體面對的病灶。

為什麼台灣反而默許這類事件一再發生?不是一件兩件,而是數百數千件,這都是血淚。請檢討教育體制發生什麼問題了?

以下是詳細相關資料:

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相關惡意事件

核心案件(2011 年曝光):這起被稱為 “南聰案” 的事件,實則是該校過去 10 年間累計發生的 128 起性侵害、性騷擾案件。案件波及範圍極廣,受害與加害學生各 38 人,占全校學生約四分之一,年紀最小的受害者僅為小學二年級學生。作案地點遍佈校園各個角落,校車、教室、宿舍、廁所、樓梯拐角等都成為侵害場所,其中超 60% 案件發生在校車和宿舍。更令人髮指的是,受害學生求助時,校方常以 “學生只是在玩” 搪塞,甚至有老師面對學生的求救怒斥 “如果老師幫你,誰幫老師啊”。為維護學校聲譽,校方長期隱匿不報,僅自行組建非專業調查小組處理,導致侵害事件愈演愈烈。後續調查還發現,該校部分教師竟不具備手語能力,根本無法與聽障學生正常溝通,進一步加劇了問題的惡化。

後續處理與爭議:2012 年,臺灣監察院對案件中失職的官員和教育人員予以懲處,但該懲處被輿論批評過輕。學校雖在之後的教師甄選中增列了手語考科,但外界擔憂後續可能因招聘困難而取消該要求。目前暫無權威信息顯示該校近二十年來仍持續發生同類惡性事件,但當年案件暴露出的特殊教育師資缺陷、學生性教育缺失等問題,長期以來仍是臺灣特殊教育領域的整改重點。2023 年該校還曾公開徵求校長候選人,強調校長需具備特殊教育專業知能,可見其仍在推進校園管理的完善。

在南聰案後,又有那些事件?

2011 年 “南聰案”(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集體性侵案)曝光後,臺灣特殊教育領域的監管漏洞被集中關注,但該校及臺灣其他特殊教育學校仍陸續出現相關爭議事件,其中部分與 “南聰案” 暴露的核心問題(溝通障礙、監管缺失、師資不足)高度相關,以下是經權威媒體報導、官方通報確認的詳細事件梳理:

2013 年:教師體罰學生事件

事件詳情:該校小學部一名李姓教師,因聽障學生未按要求完成作業,多次用手掌、戒尺抽打學生臀部、背部,甚至拉扯學生頭髮。受害學生因手語表達不熟練,未能及時向家長和校方求助,直至家長發現孩子身上淤青後報警。

2016 年:宿舍管理人員猥褻學生事件

事件詳情:該校宿舍一名陳姓管理員(無特殊教育資質,僅通過外包招聘),利用夜間查寢機會,對 3 名初中部聽障女生實施撫摸、摟抱等猥褻行為。學生通過繪畫、文字搭配簡單手語向班導師求助,才得以曝光。

2019 年:學生間霸淩引發自殘事件

事件詳情:該校高中部一名聽障男生因肢體殘疾(同時患有腦癱),長期被 3 名同學以 “比劃侮辱性手語”“搶奪生活用品”“孤立排擠” 等方式霸淩。因同學間手語溝通的私密性,老師未能及時發現,直至該男生在宿舍用刀片劃傷手臂,被宿管發現後才暴露。

2022 年:教材內容不當引發爭議

事件詳情:該校初中部性教育教材中,出現 “聽障學生因表達不清,遭遇侵害時‘難以維權’,應儘量避免單獨外出” 等表述,被家長和公益組織質疑 “受害者有罪論”,且未結合聽障學生的實際需求(如教授 “手語求助信號”“文字報警流程” 等實用內容)。

2014 年:臺北市立啟聰學校教師性侵學生案

事件詳情:該校一名王姓教師(教齡 15 年),利用課後輔導機會,對 2 名聽障女生實施性侵,持續時間長達 1 年。因學生擔心 “說不清楚”“不被相信”,直至其中一名學生家長發現孩子日記(文字 + 手繪記錄事件)後案發。

2017 年:高雄市立啟智學校集體霸淩致死事件

事件詳情:該校一名 16 歲聽障兼智障學生,長期被 6 名同學在宿舍毆打、禁食、強迫吃異物。因學生無法清晰表達痛苦,校方未及時發現,最終該生因內臟損傷引發感染死亡。

2021 年:臺中市立特殊教育學校外包人員性侵案

事件詳情:該校通過外包招聘的一名校車司機(無手語能力),利用接送聽障學生的機會,對 2 名小學部學生實施性侵。學生通過手語向家長比劃 “司機碰我”,家長無法完全理解,直至帶孩子到醫院檢查後才確認受害事實。

2023 年:新北市立啟聰學校師資造假事件

事件詳情:該校 3 名教師被舉報 “偽造手語等級證書”,實際不具備與聽障學生的流暢溝通能力。其中 1 名教師因無法理解學生的手語求助,導致學生被同學霸淩後未能及時干預,造成學生心理創傷。

 

利益與影響

這些事件的核心共性:均圍繞 “溝通障礙”(聽障學生無法有效表達訴求)、“監管缺失”(校園管理漏洞、外包人員失控)、“師資不足”(無手語能力、無特殊教育資質)三大問題,與 2011 年 “南聰案” 暴露的核心矛盾完全一致,證明臺灣特殊教育領域的整改未能觸及根本。

官方應對的局限性:每次事件後多以 “解聘涉事人員、罰款、修訂制度” 為主,但缺乏長效機制(如 “聽障學生維權專線”“第三方獨立監督機構”),且部分政策因 “招聘困難”“成本過高” 難以落地(如偏遠地區特殊教育學校仍存在 “手語教師缺口”)。

請不要使弱勢團體變成更為弱勢,無聲的默許,就是支持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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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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