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QQ
檢核未通過
一、BOT法案檢討:
1. 現行BOT法案並未限製對於人員個資的取得,例如遠通國道電子收費與台南宏碁路邊收費桿,均可由廠商取得人民個資,且是以國家公共財來為個人企業謀利,因為未貼ETC的人或是到台南停公共車格,卻要被私人企業收費形同強買強賣,建議修法將類似BOT案均改由企業建置,並且以類似路邊停車委外開單方式進行,計費等資料由國家公部門進行,所有金額先進公庫再和私人企業拆帳,或簽長期維護合約,不得讓民間企業直接碰觸人民個資。
2. 限製BOT案後續發展,不得由民間承包企業直接進行任何一項發展,僅能由公部門再另外發展用途,例如ETC當初的承諾不會做其他任何用途,但現在變象的學術研究,或停車場ETC都有了,此項已違反當初承諾。
二、國道計程收費2025收歸國有後變革建議
1. 由高局以類似電信招標方式進行民間業者招標:
A. 由高公局直接管理門架系統(類似基地台裝設架)
B. 限制招標數家數,以維持平衡
C. 以會員數來決定每公里給業者的抽成金額,會員愈多的愈高
2. 考慮未加入其他業者方案民眾,高公局仍保有自己的收費系統,並引入多種付費方式,如其他人所提到的PayPal或TaiwanPay等方式便民
一、BOT法案檢討:
1. 人民個資有保障,不會被企業移作他用。
2. 不會有合法的強買強賣情形發生。
二、國道計程收費2025收歸國有後變革建議
1. 各家業者競爭,國家有招標金額收入
2. 業者為增加每公里抽成金額,會推出各種方案,可讓民眾自行選擇更加優惠的方式
3. 業者有多家公平競爭,不會有獨大一家情形
4. 因民眾是自行選擇加入,沒有強買強賣情形
5. 繳費方式不只有超商繳款一種,可方便民眾以各種方式繳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