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So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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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由於零安樂死,許多民眾假借餵養流浪狗之名行放養之實,一有狀況就說是流浪狗以規避飼主應付之責任,應要求有餵養之實的飼主對該流浪狗施打晶片,以避免飼主規避法規。
4個月因家附近有人長期餵養的流浪狗追車,而造成一名80多歲的老奶奶騎機車摔倒在我家門前,老奶奶被我們送到醫院,手、腿骨折及肋骨也斷,我們詢問老奶奶是否要報警處理,但她表示,出事情從來沒有人說是他的狗,沒有晶片,但有人餵養,找動保處處理沒用,報警抓不到人,因為沒有晶片。
9月份發生了兩件狗咬人,一位是女士在體育場慢走被咬,一位是在公園被狗咬的小朋友,這些都有人在長期餵食,但發生了這些事情卻沒人負責,只能自己摸摸鼻子,報警找不到人有用嗎?找到餵食的人但沒晶片又能如何?
我騎車載孩子也曾經被狗追而差點出車禍,這些通通都是沒有晶片的,但能確定就是附近住戶的餵食然後狗定居下來,除了這些還有晚上吠叫不停,半夜兩三點持續半小時休停10分鐘後又開始,長期睡不好覺又要被狗追,真的很令人崩潰。
我不討厭狗,但希望是否能夠施打晶片及管理,若改天有意外發生我才知道要找誰,不然我能提國賠嗎?
若政府願意重視這塊,我相信人狗的對立會減少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