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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假新聞應被嚴懲

提議者 涵

已附議8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17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5-06-04
檢核
2025-06-05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5-08-04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今社會充斥著各種虛假訊息,隨著網路新聞的興起,假新聞也日益猖獗,影響了人們的日常生活。根據瑞典哥德堡大學的民主多樣性研究報告,台灣已連續11年被列為外國假訊息攻擊的目標,且資料顯示在民主體制下,假訊息的增加可能導致民主倒退。

然而,當我們瀏覽各大網路新聞媒體時,常見標題誇張聳動,內容卻與標題關聯有限,甚至扭曲事實。現行法律如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對散布謠言者處以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但假新聞仍層出不窮。

在眾多社群平台,未經查證的訊息常被放大,媒體亦有為吸引流量而使用誇張標題的現象,顯示現有法律規範不足以有效遏止假新聞的擴散。因此,有必要加強行政處罰,並要求新聞發布前須經過嚴格的事實查證。

新聞是民眾接觸公共議題和社會事件的重要管道,若新聞內容失真且立場偏頗,政府單靠宣導「如何分辨假消息」,卻忽視解決假新聞問題的根本,難以改善現況。公民理應在一個更真實、更公正的新聞環境中獲取資訊。

 

 

 

利益與影響

可以提升公民資訊素養與判斷力,讓人民根據真實資訊來判斷與決策,不再被情緒性或錯誤資訊帶風向,形成更理性的公民社會。

假新聞往往靠煽動恐懼與仇恨傳播,政策一旦壓下源頭,對於防止族群對立、社會撕裂、政治極化都有明顯效果。

強制查證制度會迫使媒體回歸本質——報導真相。長期來看,有助於淘汰劣質媒體,留下真正具專業與公信力的新聞機構。

假新聞可能造成錯誤行為與恐慌,這些都會耗費政府與社會龐大的成本。管制之後,能降低這些不必要的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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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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