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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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機車眾多,尤其在上下班時段更為繁多,然而道路上對於機車卻不是那麼友善:
以二段式左轉來說,現行法規為了避免機車切換車道出車禍,故要求機車靠右行駛,並統整出未二段式左轉及已二段式左轉之事故率做比較以說服機車騎士二段式左轉,然而卻未出示機車靠右行駛遭右轉車、靠右暫停車輛碰撞的事故比率及遭到車門撞擊而發生事故的比率做比較,且未考量大量機車是否有辦法全部安全靠右前往待轉區,是否會造成機車與機車間相互碰轉之虞慮?另竟有汽車駕駛人以習慣右方有機車為由要求機車禁止靠左等言論出現,如若機車靠右可以習慣,那向左切換車道是否也可習慣?這樣二段式是否表示只是方便了汽車駕駛可不須注意機車騎士切換道路?
台灣土地本就不大,加上人口密度高,房屋棟距近,道路不可能太大,然而卻要在一條路上分出汽車、機車、公車甚至還有自行車的行走路線,實在不大符合台灣,且車種分流不但不能完全解決全部的用路問題,還造成其他用路問題,例如右轉車未提前打方向燈導致直行機車煞車不及而相撞,結果機車騎士又安上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罪行、汽車違停導致機車無路可走,只能於車陣中亂鑽,險象環生、機車靠右行駛,汽車駕駛不注意一開門就造成危險、造成車種偏見,汽車駕駛認為機車不應行駛於中道就會按喇叭或危險逼車等等危險用路行為,以這樣看來,如若車種分流是為了機車騎士安全而要求二段式左轉,那麼要求汽車為了機車騎士安全不能右轉、靠右停車及行駛於右邊車道是否也合理呢?
這是一個需要全民值得好好思考的問題!車種分流所帶來的,不只造成了機車族的不方便,也沒解決行車安全的問題,更甚的造成汽機車族之間的嫌隙,那麼我們為何還要車種分流?真的能降低用路人死亡率嗎?還是治標不治本?我們以變換車道為例:如若機車向左切換車道是鬼切,那向右切依然會是鬼切,有很高的機會發生危險,很明顯這行為是機車騎士本身行車安全意識不足的問題,與是否是機車無關,再一個變換車道的例子:汽車突然向左變換車道,雖然體積大,左後方駕駛能看得見,但仍然有可能煞車不及而撞上去,這也很明顯與車種無關,是和駕駛本身行車安全意識低落有關,不管哪種車種,沒有安全行車、沒有行車禮儀,都會造成車禍的發生,那麼我們該做的究竟是車種分流,還是提升全民行車安全意識及行車禮儀?
綜上述所言,車種分流並不適合台灣,狹小的道路不但不能完全分隔車種,還造成更多用路問題;台灣的道路安全應以提升用路人行車禮儀及行車安全意識,加強宣導之外,於考照時更應教導,尤其是已經落後時代已久的機車考照方式,並取消車種分流、取消二段式左轉等不便於民的規定,讓左轉車安全靠左、右轉車安全靠右,打造台灣用路安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