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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者 Akuma
檢核未通過
各地區路口都有大型電子看板,但並未做到隨著環境亮度調整電子看板
地區政府也只能做勸導而已,但是那些業者只管賺錢根本不理地區政府
手機都可以做到亮度調整,那麼大的電子看板竟然都不做?那是不是隨便一個人拿著探照燈對著馬路照射也不違法?
強烈要求儘速立法並且違者罰款最少50萬起跳,連續違規得連續罰款並加重罰款!
用路人及駕駛者在陰天或者晚上時,對眼睛造成不良反應或永久性傷害,可能會造成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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