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吳鑑洋
檢核未通過
偷錄音應加添進入個資法當中,不尊重個人隱私權,電腦的使用都已經有相關法律了,但不知道為什麼,現在竟然連基本的錄音都還沒有相關法令呢?這大大的傷害了每個人的隱私,一句玩笑話,都有可能變成很誇張的言論,畢竟現在標題都可以隨便定,若是繼續如此下去,免不了會讓眾人覺得偷錄音是很合理的,但就和裝監視器以及竊聽器是一樣的道理,這大大的降低了人與人彼此的信任。
因此,希望政府可以重視偷錄音這件事情,訂定相關法案,嚴禁偷錄音。
如此可以大大降低某些人因為個人利益而違法他人權力
雖然已有一些法規是在說明偷錄音相關的,但都太不清楚,哪有不故意錄音的呢?
我覺得類似家暴這種的還是應該鼓勵錄音,但不能完全的開放錄音,畢竟現在人手一支手機,某些團體會想要透過這樣的事情影響大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