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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者 lider
檢核未通過
賣台者乃全民公敵,勿忘國民黨如何丟了大陸,而法官如此判決,也不能全怪他,因為法官依法判決,法律是人民選出之立委所製定,因此人民檢討自己,並促請立委諸公僅速修法,敝人建議如下
1共諜者經判決認定屬實,法條明定即剝奪其退伍金,及其選舉罷免權,不得再任公職,理由已不忠於其國家,屬背信,剝落其政權符合比例原則,亦符合國民情感
2美國間諜罪判5年以上,最重死刑,台灣情形應比照,且規定不得假釋,
台灣人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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