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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擴大就業保險法範圍,不要將私校公保教職員排除。

提議者 私校小職員

已附議1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6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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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9-07-03
檢核
2019-07-0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09-0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請政府正視私校教職員也是勞工的事實,不要將私校教職員用法令排除在勞工保障之外。

2003年起失業給付已自勞工保險體系脫離,而與就業服務、就業諮詢、就業促進及職業訓練結合,另立就業保險法,但該法卻乃將公保保險人排除在外,變相將私校教職員剔出。

面臨少子化威脅,勢必有眾多私立學校面臨退場,但對因退場而被迫離職的教職員政府迄今無任何實際保障措施,爭取多年的公保、勞保年資合併、私校職員改納勞保等政策也一直卡關,私校職員沒有公務員永業保障,請至少將私校公保職員納入相對單純的就業保險法保障範圍,以保障私校教職員的離職後的基本生活及再就業!

利益與影響

1.保障私校教職員離職後的基本生活及再就業

2.提升私校職員就業技能、促進就業,並保障無工作收入一定期間之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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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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