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傑克
已附議6 (尚餘57日)
尚須4994個附議
## 一、 問題定義與現況分析
目前基層調解(如交通事故)常面臨以下困境:
1. 資訊不對稱: 民眾因不熟悉法律與鑑定標準,面對保險公司或強勢方時,常處於談判劣勢。
2. 行政效率低: 調解過程常耗費大量時間在處理情緒衝突與重複解釋基礎法條。
3. 法律資源稀缺: 傳統律師諮詢成本高,法律扶助資源難以覆蓋所有民生微型糾紛。
## 二、 提案建議(核心機制)
本提案主張政府應出資採購 AI 公益律師系統,作為賦權人民的博弈工具,並依循以下原則設計:
1. AI 輔助博弈(AI vs. AI):
* 政府採購兩家以上獨立之 AI 供應商。
* 雙方當事人各由一組 AI 擔任「軍師」,針對肇責判斷、求償金額進行初步對弈。
* 透過多重演算法的交叉驗證(如A對A、B對B、 A對B、B對A 等四種結果),若結果趨同,可快速建立雙方信任感,縮短協商時間。
2. 專家審定與人文溫度:
* 系統不取代人類調解員。調解員轉型為「關鍵提示詞專家」與「最終結果審定者」,確保 AI 建議符合人本精神與社會倫理。
3. 政府採購與賦權:
* 由政府提供公版 AI 介面,確保即使是經濟弱勢者也能擁有同等的法律理性能力,實現實質的博弈平等。
4. 動態修正機制:
* 不追求完美的先驗設計。制度應在實際博弈中收集反饋,針對爭議點進行動態微調,透過實踐逐步完善法律框架。
## 三、 預期效益
1. 提升調解效率: AI 能瞬間完成法條掃描與損害量化,減少無謂的行政損耗。
2. 落實法律平權: 透過技術抹平資訊落差,讓人民真正具備行使「自律意志」的能力。
3. 緩解司法壓力: 減少因調解不成而湧入法院的微型民事訴訟案件。
## 四、 結語
這是一套結合「理性主義」與「現代科技」的制度轉型。它不只是技術升級,更是將人視為「目的本身」的具體實踐。我們應從交通事故調解開始,讓人民學會運用 AI 賦權,最終建立一個更公平、更具理性對話能力的公民社會。
預期效益
1. 提升調解效率: AI 能瞬間完成法條掃描與損害量化,減少無謂的行政損耗。
2. 落實法律平權: 透過技術抹平資訊落差,讓人民真正具備行使「自律意志」的能力。
3. 緩解司法壓力: 減少因調解不成而湧入法院的微型民事訴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