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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醫師得醫療廣告

提議者 MD

已附議27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730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7-11-13
檢核
2017-11-15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1-14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原醫師法18條:醫師對於其業務不得為醫療廣告已刪除,

但衛福部仍以各種行政函釋依醫療法84條限制醫師醫療廣告,

造成合法醫師反陷入"醫療廣告文字獄"的荒謬現狀, 動輒得咎。

利益與影響

不實的醫療廣告必須禁止, 醫療法亦規定醫療廣告需嚴格管理,

但絕非行政機關可藉管理之名違法解釋剝奪醫師的合法權利, 

故發起連署要求衛福部立即廢止各種侵害醫師權益的函釋。

52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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