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Damon Hsieh
已附議69 (時間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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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台灣多數家長接送兒童上學大多選擇以機車為主要交通工具, 若是年齡較小的兒童, 因身高限制, 並不適合搭乘機車後座, 所以通常只能選擇以站立在腳踏板的方式來搭乘
然而台灣法令規定, 機車腳踏板上站立搭乘屬違法行為, 且萬一發生車禍時, 站立在腳踏板上的人往往所受的傷害是最嚴重
加上台灣多雨氣候, 騎乘兩輪機車接送兒童又有相當程度的風險存在
因此有鑑於國外已有多款三輪或四輪機車, 且有避風避雨的防護措施, 這樣的設計很適合因應接送兒童的需求
希望政府能夠針對這樣的需求進行評估
1. 三輪或四輪機車平衡性高, 不易翻車
2. 有避風避雨的措施, 適合台灣多雨氣候
3. 接送小孩符合法規且更為安全, 避免小孩站立於腳踏板上或是避免乘坐後座兒童跌落
4. 部分三輪或四輪機車為電動車款, 兼具環保節能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