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Sunnyboy.T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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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多年來,大家對汽車燃料稅依照車輛排氣CC數等級徵收皆認為十分不合理,
2012年即有立委提案改為隨油徵收,但因考量對公車、計程車、貨運業者的影響,
遲遲不敢進行改革。時至今日,電動汽機車、電動公車皆已日益普及,經濟部能源局亦對車輛展開油耗分級,
在鼓勵大眾節約能源的情勢下,若無法驟然實施燃料稅隨油徵收,是否至少能考量依據能源效率等級徵收呢?
(或是在現行排氣CC數等級下再進一步考量能源效率等級? 例如:能源效率等級3級與現行稅率相同,2級/1級則調降燃料稅)
如此既不會造成大眾運輸工具的稅金大幅提升,又可促進汽車產業的節能進化發展。
能源效率等級圖表資料來源:
http://auto.ltn.com.tw/news/7346/43
車輛耗能研究網站
https://auto.itri.org.tw/Myenergy/byEnergyLevel_CAR.php
影響:
1.鼓勵民眾及運輸業者換購能源效率較佳的車輛
2.降低石化燃料消耗與汙染排放
3.提升稅賦制度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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