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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全面禁菸】須有醫師證明戒菸失敗無法治療者才能購買菸品

提議者 Jeng

已附議1195 (時間已截止)

尚須3805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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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06-05
檢核
2018-06-0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8-05
推動【全面禁菸】須有醫師證明戒菸失敗無法治療者才能購買菸品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大家都清楚抽菸與肺癌、心臟病與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有關,二手菸的危害更甚之。」


現行台灣的《菸害防制法》並無有效全面管控菸害,放縱吸菸者在非禁菸區域吸菸,造成二手菸危害他人健康及私人區域受三手菸污染也無法可治。提議應比照先進國家冰島的形式,基於科學證明吸煙及二手菸、三手菸對人體的殘害,應將香菸正視為致癌物質,政府必須加以管制。將香菸歸類為管制藥品,銷售對象必須是20歲以上的成年人外,僅可於藥房可以賣菸,只限持有有效醫療證明戒菸失敗無法治療者的吸菸者才能到藥房買菸。

 

  • 公共私人場所皆要申請核准才能設置吸菸區,限制吸菸者的合法吸煙區範圍
  • 將香煙歸類為管制藥品,銷售對象須為20歲以上成年人
  • 僅藥房可以賣菸,限持有有效醫療證明的吸菸者能購買

利益與影響

  • 從根本限制菸品的取得,減少不必要的取締與通報的人力資源浪費
  • 針對菸品成癮性及濫用性已構成對社會確實危害,應維護國人健康,由法律限制其濫用
  • 比照先進國家的先例決策,創造更好的國際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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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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