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Jeng
已附議1195 (時間已截止)
尚須3805個附議
「大家都清楚抽菸與肺癌、心臟病與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有關,二手菸的危害更甚之。」
現行台灣的《菸害防制法》並無有效全面管控菸害,放縱吸菸者在非禁菸區域吸菸,造成二手菸危害他人健康及私人區域受三手菸污染也無法可治。提議應比照先進國家冰島的形式,基於科學證明吸煙及二手菸、三手菸對人體的殘害,應將香菸正視為致癌物質,政府必須加以管制。將香菸歸類為管制藥品,銷售對象必須是20歲以上的成年人外,僅可於藥房可以賣菸,只限持有有效醫療證明戒菸失敗無法治療者的吸菸者才能到藥房買菸。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