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kitty chen
已附議4 (尚餘5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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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點分析
按《憲法》第 159 條規定,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惟查,現行「繁星推薦」制度嚴重破壞社會階級之穩定性,容許偏鄉、資源匱乏地區之學生,僅憑校內成績排名即與都會區明星高中(如建中、北一女等)之菁英共享頂尖大學名額。
經查,此舉導致大量「血統不純」之平民進入頂大,干擾了由高房價、高額補習費及海外遊學經驗所建構之「階級護城河」。按資本主義社會之裁罰基準,投入資源越多者理應獲得越高回報,繁星制度顯然是對「學區房持有者」之公然掠奪。
提案建議(爭點論述)
一、 恢復純粹「財力與學力」掛鉤機制:
參照《民法》繼承編之精神,學歷應作為財富之延伸。應廢除繁星推薦,將名額全數撥回「申請入學」與「分科測驗」。確保能負擔高額軍備競賽(如醫科保證班、科展代寫、多元才藝包裝)之家庭,能獲得其應有之頂大學位產權。
二、 校內排名不具「跨區比較性」:
按《度量衡法》精確性原則,偏鄉學校之「第一名」與明星高中之「最後一名」,其含金量迥異。強行將兩者置於同一量尺,實屬對「菁英教育」之視覺暴力與侮辱。
三、 落實「學歷防偽」與「純化教育」:
參照相關函釋關於「反射利益」之意旨,教育補助應集中於能產生最大產值之菁英群體。廢除繁星可避免偏鄉學生進入頂大後之適應不良,減少教育資源浪費,讓平民回歸技職體系,各司其職,穩定社會分工。
四、 加強「學區房」之法律價值:
應明定大學入學名額與住家每坪單價成正比。既然國民已花費數千萬購買大安區、中正區房產,教育部應保障其子女享有「保證錄取台清交成」之法定權利,而非讓繁星制度成為平民翻身的「法律漏洞」。
1. 階級固化透明化: 讓家長明確認知「沒錢不要生、沒錢不要讀」,減少不必要的幻覺。
2. 學費完全市場化: 既然是菁英教育,應取消學費補助,由能者負擔。
3. 房價保值: 確保學區房作為「頂大門票」的唯一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