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為了讓台灣的公共設計(如台電、中油 Logo)不再陷入「總是同一個人」、「合法但不合理」的爭議,我們建議針對現行《政府採購法》進行以下五項具體修訂:
1. 強制推行「兩階段盲選制」(參考:日本奧運、德國建築競圖)
具體做法: 修改採購法第 52 條相關子法。凡涉及視覺設計、品牌識別之標案,第一階段評選必須「認圖不認人」。
- 怎麼改: 廠商提交的企劃書外殼與內容,在初審階段嚴禁標示工作室名稱、設計師姓名或代表作。
- 舉例說明: 就像歌唱節目,評審只能聽聲音(看設計稿)。不能因為看到「抹抹人」的名字就自動加分,這能強迫評審回歸美學本質,給年輕新秀公平競爭的機會。
2. 嚴格限制「實績門檻」之設定(參考:歐盟採購指令2014/24/EU)
具體做法: 修訂採購法第 36 條(投標廠商資格)。除非特殊工程,否則禁止設定「曾承接政府標案」或「特定得獎紀錄」作為投標門檻。
- 怎麼改: 明定「設計類標案」之資格,應以「作品集(Portfolio)」而非「公司年資」或「得獎紀錄」為準。
- 舉例說明: 就像找廚師,應該看他現場炒的菜好不好吃,而不是規定他「必須在五星級飯店做過十年」。現在的法律讓只有「標過大案子的人」才能「標下一個大案子」,這就是實質壟斷。
3. 建立「化整為零」自動監控機制(參考:美國聯邦採購法 FAR)具體做法: 修訂採購法第 14 條。針對同一個機關在一年內,將性質相同(如品牌優化)的案子拆成多筆低於公告金額(現為 150 萬)的案子,必須強制合併公告。
- 怎麼改: 建立「關聯性標案警示系統」。若出現連續由同一人以小額採購、限制性招標得標,審計部應自動介入查核。
- 舉例說明: 不能把「換 Logo」拆成「換字體 90 萬」、「改顏色 90 萬」、「印名片 90 萬」。這就像百貨公司周年慶,為了躲避報稅把一張大單拆成十張小單,這在法律上應視為「惡意規避公開招標」。
4. 評選委員「隨機化」與「異業化」具體做法: 修改採購法第 94 條。評選委員會之組成,應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資料庫中,由電腦隨機抽取,且應加入至少 1/3 的「跨領域青年代表」。
- 怎麼改: 嚴格限制同一位評審在一年內參與同一類型標案的次數,打破「萬年評審圈」。
- 舉例說明: 不能每次標案都找那幾位「大師級教授」來審。如果評審老師跟投標者是師生、是老友,那匿名也沒用,因為看筆觸就知道是誰。引入年輕、不同流派的評審,美感才會多元。
5. 建立「全民外部審計」與「網路投票決選」(參考:OECD 公眾參與、紐西蘭國旗徵選)做法: 針對具有重大社會影響力的視覺案(如國營事業、國慶視覺),引進第三方審計與網路民意參與。
- 具體細節:審計去中心化: 負責審核標案過程的監測小組,成員必須包含「非官方推薦」的社會人士與律師,且不得與該案評審有任何師生或同事關係,避免「自己人審自己人」。
- 網路公開投票: 標案進行到最後兩名(或三名)時,強制公開設計稿,於「公共政策平台」進行為期兩週的網路投票。
- 投票效力: 網路投票結果必須佔總評分的 30%-40%。
- 舉例: 抹抹部門要換 Logo,不能只是幾個長官跟老師決定。應該把最後入圍的幾款放上網,讓全台灣人民,確保「國家美學」真正符合大眾期待,而不是大師個人審美或官僚私相授受。
【總結提議】我們要求行政院與工程會,應針對「創意勞務採購」建立獨立的子法規範。不能再用「買螺絲、買水泥」的舊法思維來買設計。透過「匿名、降門檻、嚴查分拆」,才能讓國家的錢花在「最好的設計」上,而不是花在「最有名的名字」上。
利益與影響
【為什麼這項修法至關重要?對社會與納稅人的具體好處】
1. 打破「菁英壟斷」,讓國家預算花在「好設計」而非「大名字」
- 具體影響: 透過「匿名評選」與「取消經驗限制」,標案將不再是特定大咖的提款機。
- 舉例說明: 就像《盲測可樂》,如果不看標籤,你可能會發現某個年輕設計師的作品比大師更符合現代需求。這能讓某某部門在虧損狀態下,用更合理的價格買到真正優質的創意,而不是花百萬公帑只為了買一張「名師加持」的門票。
2. 杜絕「自己人審自己人」的黑箱,重建政府公信力
- 具體影響: 引入「外部非官方審計」與「隨機評委」,能徹底切斷業界長年來的「師生鏈」與「利益圈」。
- 舉例說明: 現在的標案審計常被批評是「左手審右手」。如果修法讓外部律師、社會公正人士參與監控,甚至強制規定評委不能連任,就像「隨機抽樣的陪審團」,沒人可以事先運作或護航,這能平息大眾對「政治標案」的憤怒與質疑。
3. 「網路投票」落實數位民主,讓國家美學由全民決定
- 具體影響: 參考紐西蘭、瑞士的做法,將最終決定權的一部分交還給民眾,增加政策參與感。
- 舉例說明: 國營事業的 Logo 是每天出現在帳單、變電箱上的,這屬於「公共資產」。如果讓全民在網路上投票,大家選出來的東西,就算不完美,大眾也願意認同。這能避免像這次相關案,明明花了錢卻被全網炎上、認為是「浪費公帑」的社會成本。
4. 活化設計產業,給年輕人一個「翻身」的公平起跑線
- 具體影響: 廢除「實績門檻」後,台灣上萬間新創設計工作室將獲得生機。
- 舉例說明: 現在的制度像是一場「沒有經驗就不能工作、沒有工作就沒經驗」的惡性循環。修法後,只要你有實力、有創意,就算你只是個 25 歲的畢業生,也能憑作品標下國家級案子。這會逼迫老牌工作室提升品質,而不是躺著領標。
5. 資源分配更透明,預算執行更精準
- 具體影響: 嚴查「化整為零」後,所有預算都必須攤在陽光下接受公開招標。
- 舉例說明: 就像家裡裝潢,如果不准設計師把「換馬桶」、「鋪地板」、「刷油漆」拆成三個小單來躲避報價審核,屋主(納稅人)就能更清楚每一塊錢到底花在哪。這能讓國營事業的每一筆預算都受到最大程度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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