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janny
檢核未通過
文章很長,請認真閱讀:
殘破的靈魂,沒有因死亡而結束,活在世間,每日深夜的夢靨不斷重演,一輩子!何時能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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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被害人,您會希望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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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16-221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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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建議:[ 陌生人 ] 性侵害確認實情者,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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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重猥褻( 強姦未遂、加重性騷、挾夥、凌虐、未成年、弱智、迷姦 )者,處:
* 6個月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
* 鞭刑 14 下。(服刑x7,出監x7)
* 黥面(傷心x1),繳納500萬得以於3年後撤銷,允予比照房屋貸款繳納。
* 警局肉搜榜,不得撤銷。
* 賠償精神撫恤金100萬。
* 終身履行公安捐,按月繳納新台幣:5千-1萬元!
* 終身監禁,按時回報。
* 褫奪公權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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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性器官性侵(按摩棒、遙控器、手指...等、加重猥褻累犯),處:
*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鞭刑 14 下。(服刑x7,出監x7)
* 去勢(留種絕後),閹割得以假釋。
* 黥面(傷心x2),繳納1,000萬得以於3年後撤銷1面,允予比照房屋貸款繳納。
* 警局肉搜榜,不得撤銷。
* 賠償精神撫恤金500萬。
* 終身履行公安捐,按月繳納新台幣:2萬元!
* 終身監禁,按時回報。
* 褫奪公權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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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重非性器官性侵(挾夥、凌虐、未成年、弱智、迷姦)者,處:
*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鞭刑 14 下。(服刑x7,出監x7)
* 去勢(留種絕後)或 閹割,閹割得以假釋。
* 黥面(傷心x3)+警局肉搜榜,不得撤銷。
* 賠償精神撫恤金500萬/每位加害人!
* 終身履行公安捐,按月繳納新台幣:2萬元!
* 終身監禁,按時回報。
* 褫奪公權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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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性器官性侵(查有體液、精液,確實性器官置入、加重猥褻再度累犯)者,處:
* 無期徒刑 或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鞭刑 14 下。(服刑x7,出監x7)
* 閹割,不得假釋。
* 黥面(傷心x4)+警局肉搜榜,不得撤銷。
* 賠償精神撫恤金1000萬!
* 終身履行公安捐,按月繳納新台幣:2萬元!
* 終身監禁,按時回報。
* 褫奪公權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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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重性器官性侵(挾夥、凌虐、未成年、弱智、迷姦、致死、性侵累犯)者,處:
* 終身無期徒刑 或 死刑!(意指:此生物,終生禁止出現於公共場所)
* 鞭刑 14 下。(服刑x7,出監x7)
* 閹割,不得假釋。
* 警局肉搜榜,不得撤銷。
* 賠償精神撫恤金1000萬!
* 終身履行公安捐,按月繳納新台幣:2萬元!
* 終身監禁,按時回報。
* 褫奪公權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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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追訴期延長至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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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以上罰金100-1000萬元,如加害人槍決或無法負擔,不足之金額由政府成立專案補助被害人因精神損失導致的生活失常賠償,其救助金額不得低於6000元/每月,救助期間以2年為限,其中包含自願性的噁爛精神折磨免費生活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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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犯罪機率高之場所設置標語:
*拒絕性侵!
*控制衝動,請勿讓「性騷擾與性侵犯」斷送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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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我反對:如果我是被害人!
請於覆議時,寫下您認為合理的刑罰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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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猥褻:
1.加重猥褻:不斷搓奶、脫您內褲衣服、企圖性侵未得逞。
2.加重猥褻累犯:隔天再凌遲妳一次。
3.加重猥褻再度累犯:隔幾天想到再來凌遲妳一次。
請問:要多少錢您才願意被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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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lease join us & share ! 】
殺妻後挾女燒炭自殺,嫌犯:「在台灣,只殺一個不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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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公祭,明天忘記!】
台灣每年有上萬件(不含未報)的性侵害案件,大家卻習以為常!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210594430711748&set=a.10210594430551744.1073741897.1076258192&type=3&the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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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進興逃亡時的性奴!】
被強姦3個月,陳進興槍決、小花(匿名)落網、因藏匿罪犯被判3年,泣訴:「我還能愛嗎?」(哭)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40313/35697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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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姦=重傷?】如果我被強姦到醫院驗傷,驗傷單可以寫重傷嗎?
刑法302條 : 綁架人,至人於死,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徒刑,致重傷者是3~10年有期徒刑,強姦也是3~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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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誰願意被強姦?】
我們想要不斷的告訴您 : 強姦犯的罪行為被害人帶來的痛苦,更勝殺人與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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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選擇!】
1. 真實案例:小女孩公車上被摸屁股,一輩子不敢坐公車。
2. 真實案例:陳進興性奴小花,泣訴:「我還能愛嗎?」。
3. 殘破的靈魂,如果沒有因死亡而結束,活在世間,每日深夜的夢靨不斷重演,一輩子!何時能解脫?!
4. 我們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