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麥肯
有時候一些交通路上或是路口的交通標誌、號誌、標線等會有一些修改
原因大都是為了避免危險或是疏導交通
但對於已經習慣經過此路段的駕駛人, 可能不會很快注意到這些修改而違反
所以建議在修改路段, 修改後的一定時間內可能是一個月內
收到的違規罰單或檢舉單, 應該用勸導單或是通知單的方式讓駕駛人知道
而不是讓駕駛人要透過繳罰款的方式去知道標誌的修改
1. 讓交通標誌、號誌、標線得修改可以通知到可能會違規的駕駛人
2. 避免駕駛人因為短時間的不適應而勿違規的狀況
3. 避免民眾對政府有"與民搶錢"誤解
4. 減少對此類狀況違規申訴的案件